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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3:57:39  浏览:881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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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湘财农〔2007〕29号
各市州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扶持生猪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2007〕16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财政厅
二○○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湖南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6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补贴资金的发放要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含种猪场、企业、公司和农场职工,下同)的原则。
  公开透明,指补贴政策、补贴办法和受益对象公开,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操作,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透明。
  据实补贴,指按照能繁母猪的实际饲养数量予以补贴。对饲养其他类型生猪不给予补贴。
  直补农民,指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及时、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三条 补贴对象: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
  第四条 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担。按照中央、省、市、县财政6∶2∶1∶1比例承担。有条件的市(州)、县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五条 省财政根据畜牧部门提供的各地能繁母猪饲养数量和规定的负担比例,将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资金一并拨付市(州)财政部门。
  第六条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能繁母猪的实际饲养数量,并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农民姓名、能繁母猪饲养数量、后备母猪饲养数量、参加保险的能繁母猪数量、能繁母猪的来源和去向等信息,以及审核人和饲养者的签名、签章(手印)。因买卖等原因,导致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发生变化的不得重复统计。
  第七条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户实际饲养能繁母猪数量,核定补贴资金。由畜牧、财政部门将补贴情况在受益农民所在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农民姓名、能繁母猪养殖数量、参加保险能繁母猪数量、补贴标准和金额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 经张榜公示并经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核实后,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第九条 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补贴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的宣传,使农民真正理解和支持国家的补贴政策,并设立补贴资金的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省财政厅咨询和举报电话0731—5165132),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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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3]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局,中国环境规划院:
  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对于确保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总量核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环境容量测算工作是我局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局在《2003-2005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从目前工作进展来看,仍有部分省市至尽尚未进行部署,距离工作目标尚有很大差距。为了确保环境容量测算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目标要求。现就测算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应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环境容量测算工作要求,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对开展环境容量重要意义的认识。在组织形式上,要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参加,环保部门具体操作的组织形式。测算的结果要在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上报总局审核批准。为了减少工作环节,在上政府常务会之前,可先行上报省局和总局技术组进行技术审核,得到技术确认后按照要求上报。
  同时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人员和经费,为环境容量测算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加强指导,科学测算。为了保证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总局已请中国环境规划院组织专门的技术组负责环境容量的测算工作,同时还邀请了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院士和专家作为技术后援,以此来指导地方开展测算工作。各地要参照总局的模式,集中环科院、监测站的科研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技术组指导地市开展工作。
  各地在测算环境容量工作中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绝对不能人为地放大或缩小。总局技术组将对每一个省的水环境容量和113个城市、两控区内城市的环境容量进行逐个核定,对人为地将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做大幅度调整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总局来核定当地的环境容量。
  有关技术问题可随时登录中国环境规划院网站。
  三、严格时限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2004年7月前完成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染源数据资料,全力完成目标任务。完成测算工作的单位,应首先请省局进行技术审核,再上报总局技术审核。总局的审核将以省为单位,集中一个省的水环境容量和省内所有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容量进行审核,今年已经完成测算工作的单位可以单独申请总局审核。
  总局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2004年7月起对东部地区的省市进行审核,8月起对中部地区的省市,9月起对西部地区的省市。
  总局的审核程序为:1、各地完成环境容量测算工作;2、报省级环保部门技术组和总局技术组技术审核;3、经审核后的水环境容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报政府同意后,以政府文件上报总局审批。大气环境容量以城市为测算单位,以政府文件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省内所有重点城市完成后,统一由省级环保部门上报总局审批。2003年年底前已完成测算工作的城市,可以先行上报审批。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5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5〕18号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5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2005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国土资源部2005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05年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部确定的国土资源工作重点,以国土资源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着力宣传国土资源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提高引导水平,增强宣传效果,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作为国土资源新闻宣传的主线切实抓紧抓好。

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意义、基本任务、主要目标、具体举措、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积极引导全社会以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国土资源问题和国土资源工作,促进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切实增强宣传效果,要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把国土资源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地根”宏观调控作为主线渗透和体现在日常新闻宣传中,着力组织策划一些有深度、有影响的论述文章、专题(或系列)宣传。

二、紧紧围绕国土资源工作重点组织宣传报道

新闻宣传要注意突出重点,形成强势。要紧紧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

(一)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保护耕地和集约用地上新台阶。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意义和明确要求,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贯彻落实这两个重要文件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果。要继续组织各种媒体深入阐释、广泛宣传《决定》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打下良好的社会舆论基础。

引导媒体关注和报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实施、严而紧的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基本农田保护、节约和集约用地、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土地产权管理和基础业务建设。加强组织策划,增强正面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特别是对各地在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积极成效,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

(二)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开创新局面。着重组织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宣传这项工作对于促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报道各个阶段的进展和成果。对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强化矿业权市场监管、加强矿产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政策措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开发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也要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既要大力宣传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果,又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重大典型案例。

(三)大力宣传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工作的新进展。要充分深入报道我国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影响、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做好全社会普遍关注和关心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要加强管理,把好关、把好度。

(四)大力宣传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取得的新成效。要注意宣传各地工作实践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妥善处理土地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宣传报道一定要导向正确、全面准确,切不可断章取义。对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的报道,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稳定大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防灾、避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报道,注意掌握主动,做到及时、准确,推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测群防”,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加强以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建设、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环境保护宣传。

(五)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能力新的提高。着眼于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能力,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以宣传报道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涌现出来的典型为切入点,大力培育和弘扬崇高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宣传报道遵守“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的好典型,推动全系统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宣传报道各地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的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推动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为核心内容,宣传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宣传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参与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加大科技和对外合作的宣传报道。

三、精心组织好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报道

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认真搞好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传统宣传日和重大活动的宣传。

地球日宣传。今年4月22日是第36个地球日。要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方面要组织和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各项活动,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增强全社会珍惜资源、保护地球、爱我家园的意识和自觉性,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国“土地日”宣传。今年6月25日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要围绕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报道,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个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宣传高潮。

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宣传。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主题,结合“四五”普法,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5月份的第三周是科技活动周,要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取得的重大成果,普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知识,在社会形成自觉学习和应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策划,掌握主动,务求实效

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法,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紧密围绕部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采取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发布国土资源新闻、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注意把握公众关心、政府重视、媒体关注的契合点,增强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吸引力。在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中,要通过新闻发布掌握主导,确保舆论导向正确。新闻发布应成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事件的报道要掌握主动权,以避免各种主观臆想和歪曲报道。

着力搞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国土资源管理一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典型宣传。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新闻曝光要注意把好关、把好度,坚持有利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原则。

五、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力度

国土资源新闻宣传是国土资源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部里一直坚持新闻宣传例会制度,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部领导亲自主持,专门研究、协调和部署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加强协调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政策,遵守宣传纪律。国土资源重大新闻要按规定报批,统一对外发布。国土资源重要新闻稿件要及时送审,严格把关。对国土资源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道,更要严格程序,稳妥把握。各级国土资源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服务。

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切实加强宣传部门与业务部门、上级宣传部门与下级宣传部门的联动,集中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扩大新闻宣传的覆盖面。要认真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主要媒体的作用。加强国土资源部门所属宣传媒介之间及其与社会媒体之间的联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新闻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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