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1:26:55  浏览:83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中国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等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2012年12月4日至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特巴尔季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特巴尔季耶夫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朱曼别科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主席梅津采夫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主席阿克马特别科夫列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蒙古国总理阿勒坦呼亚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拉希米、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第二副总统哈利利、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新闻广播部长卡马尔、印度共和国外交部东部事务秘书辛格与会并发言。

  各成员国总理在友好、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的广泛议题,以及发展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人文合作的现实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总理们指出,世界经济尽管出现一些复苏迹象,但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远未消除。世界经济面临新的萧条、生产下滑、债务增长、失业率攀升的威胁。这些问题仍非常迫切,需要共同应对。

  上合组织成员国希望世界经济能够克服萧条的威胁,步入稳定增长和长期上升的轨道,将通过保障本国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和加强相互间经济领域合作为解决上述问题做出自己的贡献。上合组织成员国愿深化经济、财金、投资、交通、通信、替代能源、科技、创新、节能、农业、海关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发挥所拥有的合作潜力,为成员国人民和整个地区谋福祉。

  上合组织成员国主张与赞同上合组织宗旨和原则的其他组织和机制开展紧密全面的平等互利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二、总理们指出,自2011年11月7日圣彼得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以来,成员国经济和人文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总理们强调,在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不稳定的背景下,上合组织地区呈现出发展稳定、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增长和具有投资吸引力的特点。

  为促进本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持续发展,各成员国政府将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2012年6月6日至7日)期间达成的共识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

  三、总理们强调,必须共同努力制定并实施共同感兴趣的联合项目。为此,责成成员国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本次总理会议批准的《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

  四、总理们指出,2012年11月13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审议了经济领域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总理们建议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更积极地参与实施在本组织框架内经济金融合作方面有前景的联合项目。

  五、总理们重申愿继续加强本国经济潜力,巩固本国金融货币体系,增加国家信贷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确保生产多元化和提高竞争力。

  为进一步发展经贸和投资合作,必须加强本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和财金合作。在此背景下,2012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中央(国家)银行行长第二次会议十分重要。

  根据各国总理2011年11月7日的指示,成员国主管部门会同上合组织秘书处就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开展了工作。

  总理们认为,应根据《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中期发展战略(2012-2016年)》,继续加强上合组织银联体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投融资合作中的作用,以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改善民生。

  六、总理们指出,为了促进上合组织框架内经贸合作的发展,要更有效地发挥上合组织成员国现有过境运输潜力,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合作法律基础,这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理们认为,扩大公路、铁路运输协作,建立和利用上合组织成员国境内现代化多功能国际物流中心十分迫切。

  七、总理们指出,必须推动“上合组织信息高速公路”和“利用电子签名进行跨境电子合作”示范性项目的工作。

  八、总理们强调继续深化海关合作的重要性,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备忘录》的签署意义重大。

  九、总理们认为,有必要继续在本组织框架内就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燃料能源体系给环境和气候造成的压力、发展和利用可替代能源、采用创新和清洁环保技术等问题开展合作。

  十、总理们指出,必须继续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共同应对自然及技术灾害造成的威胁,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为此,总理们高度评价上合组织成员国救灾部门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议定书》所做的工作。

  十一、总理们认为必须继续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框架内环保领域合作而共同开展工作。

  十二、总理们强调发展卫生领域合作的重要性,表示支持深化该领域的全面合作。

  总理们指出在防止传染病扩散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表示支持在卫生防疫方面进一步扩大合作。

  十三、总理们积极评价人文领域合作成果,认为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2012年6月4日至7日)达成的共识十分重要。总理们支持在文化、体育、旅游、科技、环保等方面开展合作,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各民族、宗教和文明和谐共存的古老传统。

  十四、总理们支持同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积极合作,欢迎吸纳这些国家的潜力,共同参与本组织框架内的活动。

  十五、总理们通过了上合组织秘书处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总理们还审议了上合组织常设机构相关财务和组织问题,批准了本组织2013年预算。

  总理们高度评价本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的组织和举办水平,对吉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下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将于2013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艾哈迈托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 萨特巴尔季耶夫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梅德韦杰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阿基洛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 阿齐莫夫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于比什凯克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误将检查当抢劫 重伤民警怎担责

案情:
被告人邬杰在江西省吉水县八都镇开一家百货商店。2002年3月20日凌晨6时许邬杰身带现金2万元和旅行袋,准备前往南昌市进货。路遇正在执勤的便衣民警孙才云和刘金生。孙、刘二人见邬杰行迹匆匆,觉得可疑,便上前拉住邬杰的旅行袋要进行检查,邬杰不允许。在纠缠中,刘金生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将公安局的工作证在邬杰的眼前晃了一下,但邬杰仍拒绝检查。孙、刘二人更觉可疑,便强行将邬杰拉入路边一酒店的房间内进行检查。因邬杰仍然拒绝检查并不断挣扎。孙、刘二人便殴打他,又用手铐将他的双手铐上。随后,孙、刘二人在邬杰身上及旅行袋内搜出证件、眼镜和小刀等物,并把小刀放在桌上,要继续检查邬的下身。邬杰提出要到派出所才让搜查,孙、刘二人不予理睬,强行要解开邬的裤带检查。邬杰误认为孙、刘二人是歹徒,要抢他藏在腹部腰带中的现金2万元,便乘孙、刘二人不备之机,抓起放在桌子上的小刀,向孙、刘二人乱刺。孙才云左下腹被刺中一刀,刘金生在抢夺小刀时手指受伤。后二人将邬杰制服。经法医鉴定,孙才云左腹部有长2.5厘米的伤口一处,肠系膜根部被刺穿,腹腔内积血1500毫升,属重伤。刘金生右手拇指皮肤被割伤,属轻伤。案发后,邬杰的认罪态度好。
意见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邬杰的行为应定何罪,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邬杰的行为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邬杰明知对他进行检查的是已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的便衣民警,仍持刀乱刺,主观上具有伤害民警的故意,客观上已造成伤害后果,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邬杰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而构成的故意伤害罪。执勤的便衣民警刘金生在出示证件时,只是在邬杰的眼前晃了一下,邬杰并未看清。而且便衣民警对邬杰进行检查时动作粗鲁,又拒绝了邬杰提出的到派出所接受检查的要求,这就使邬杰对便衣民警的身份产生怀疑,误认为他们是抢劫其钱财的歹徒。邬杰为使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而持刀乱刺,属于防卫行为,但造成便衣民警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邬杰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应是假想防卫,其行为应构成过失重伤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认为邬杰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而构成过失重伤罪。其理由有:
(1)邬杰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邬杰由于对事实认识错误,把便衣民警对他的检查,误认为是歹徒对他的抢动而实行防卫,以致重伤一民警。这种把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不法行为误认为其存在,对想象中的不法侵害人实行反击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属于非法防卫行为。邬杰出于假想防卫而重伤民警,主观上不具有伤害民警的犯罪故意。尽管他的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这种故意不是犯罪的故意。假想防卫不存在故意的罪过形式。因为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相反地,他认为自己在行使“正当防卫”,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因此,对邬杰的行为不应定故意伤害罪。
(2)邬杰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防卫过当的最初行为必须是出于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上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或推测的。如果是主观想象或推测的,就属于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邬杰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当然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3)邬杰的行为构成过失重伤罪。过失重伤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邬杰在受到便衣民警检查时,虽然民警的行为粗鲁,出示证件也是在他的面前晃了一晃,并且拒绝他提出到派出所接受检查的要求,但便衣民警毕竟向他表明了身份,出示了证件。在这种情况下,邬杰应当预见到自己用小刀向检查人员乱刺的行为,伤害的对象可能是便衣民警,但他由于精神紧张,疏忽大意,竟未能预见,以致发生了重伤民警的后果。邬杰的行为在主观上出于过失,客观上致人受伤,符合过失重伤罪的特征。因此,对邬杰的行为应定为过失重伤罪。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李崇军
邮编 331600 电话 0796 3522446



关于印发《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建方案》、《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建方案》、《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0〕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建方案》、《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7月28日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建方案

  为加强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现结合我地区实际,提出以下组建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目标,围绕地区“富民强区固边”战略目标的实施,推动优势资源转化,加快形成天然气、煤炭、电力、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维药、民族特色手工艺、特色矿业八大产业集群,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商贸流通业全面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框架
  (一)组建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1、成立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地区担保中心),隶属于和田地区国资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通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源向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群体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吸引发达地区企业到和田地区投资,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和田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2、开办资金的筹集方式。地区担保中心成立初期开办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地区本级注册200万元,墨玉县、皮山县、策勒县、洛浦县、于田县、和田县分别注资100万元,和田市注册150万元,民丰县注册50万元。担保中心注册资金实行开放式管理。各县市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进行注资,扩大注资额,增强担保能力。
  3、按照组建统一担保机构的要求,地区担保中心在各县市财政局分别设立办事机构,各县市财政局明确专人协助开展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形成统一的担保网络。
  4、地区担保中心在做好担保项目的同时,做好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切实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
  (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织机构
  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长由地区财政局(国资委)领导担任,副理事长由地区担保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地区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扶贫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银监局、中行和田分行、工行和田分行、农行和田分行、建行和田分行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各县市分管副县(市)长组成(具体成员另行通知)。
  理事会主要职责:
  1、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
  2、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3、审议批准公司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薪酬;
  4、对企业担保进行审议;
  5、完成行署安排的担保事项;
  6、重大担保事项报请行署审定。
  (三)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决策程序
  1、信用担保项目申报及初审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中小企业的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申请由各县市办事机构及相关部门(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扶贫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地区担保中心;重大项目贷款担保必须由地区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扶贫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落实贷款担保抵押资产、反担保的处置等手续后报地区担保中心理事会研究。
  2、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根据担保中心提供的最终审核意见,安排地区担保中心项目评审部进行调查评估,然后提交理事会进行研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也可委托副理事长主持召开,由担保事项有关的县市领导(理事会成员)参加,以及地区担保中心聘请的各方面专家列席理事会。理事会研究确定担保事项由地区担保中心主任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3、各县市为所属企业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其所在县市担保中心的注资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担保事项,地区担保中心必须报行署研究审定。
  4、地区担保中心要定期和不定期将担保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向行署汇报。
  (四)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内设机构
  按照因地制宜、简化设置的原则,地区担保中心内设机构首先保证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随着业务量的扩大和加强风险防范控制,逐步设立以下机构。
  项目评审部:负责制定地区担保中心担保政策,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确认,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及项目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对投资担保回收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
  风险担保管理部:负责担保项目的审核、签约、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保后管理、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及时向担保中心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风险控制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或提前终止的建议。决定重大风险项目的处理意见,决定项目代偿及追偿方案等。
  财务部:负责保费的收取,地区担保中心的财务、经营运行情况分析,编制报送财务报表,拟定地区担保中心业务发展规划,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地区担保中心授权下负责资金的安全性运作。
  (五)县市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协助担保中心具体办理担保手续。
  2、进行担保业务的市场调查和市场开拓工作,承担业务咨询,建立县市对外担保的备查台账。
  3、加强担保期间的跟踪管理。协助地区担保中心了解县市企业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定期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债务人履约清偿能力的变化情况。
  4、协助地区担保中心及时督促县市债务人履行合同。
  5、根据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提出相应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根据情况提交担保中心理事会。
  6、风险控制与责任。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及同级的财政部门应与地区担保中心签订协议,约定担保风险责任,承担所发生的贷款担保损失。
  (六)担保中心内外机制建设
  1、地区担保中心是为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机构,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完善担保机构资本金和风险资金补偿机制。地、县市要建立财政资金补偿的长效机制,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来源包括:信用担保机构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追偿债权收回资金准予留用的部分;社会捐赠资金;其他用于代偿的资金。其中:风险准备金提取标准为:(1)业务发生时按实际收取保费50%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计入经营成本;(2)年终按不超过当年担保余额1%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计入经营成本;(3)如有税后利润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4)各县市财政每年按照一般预算收入的0.5%-1%的比例列入支出预算,做为风险准备金上缴担保中心,做为各县市相对应的风险担保基金。当风险准备金提到一定数额时,可以停止或相应降低提取比例。担保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贷款代偿通知书,确认被担保方当期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相应的代偿资金。地区担保中心要在发生代偿后30天内报地区国资委备案。地区担保中心要加强自身风险管理,积极推行反担保制度,将中小企业自身纳入风险分担机制。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扶贫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企业(项目)信息库,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确定一批重点扶持企业(项目),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田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地区担保中心)的业务操作,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地区担保中心隶属地区国资委,按照因地制宜、简化设置的原则,地区担保中心内设项目评审部、风险担保管理部、财务部。
  第三条 地区担保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地区担保中心的担保业务包括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查报批、手续办理及保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受理、审批、办理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相互监控、权责分明、风险控制的业务管理机制。
  第四条 地区担保中心须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担保业务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地区担保中心在开办初期仅限于贷款担保,其他业务视开展情况逐步扩大。
  第六条 地区担保中心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担保业务的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项目评审部负责担保项目的受理及初审,根据企业提供具体情况出具“拟贷款通知书”和“县市担保业务审核表”并进行保前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反担保方案。
  第八条 项目的申请
  (一)地区担保中心将客户分为法人类客户及非法人类客户。
  (二)由项目评审部负责人进行业务接洽并负责担保项目分配。
  1、接洽内容:业务介绍、信用教育、接受申请、信息收集、了解反担保资产状况。
  2、项目分配规则:
  (1)项目评审部负责人根据项目接洽情况,从地区担保中心员工中确定项目负责人A;
  (2)项目评审部将项目初审情况提交风险担保管理部后,由风险担保管理部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B;
  3、项目负责人A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1)初审合格的,记入《项目评审部担保申请登记簿》,并将全套资料及访谈情况报项目评审部负责人;
  (2)初审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A报项目评审部负责人确认后,及时通知担保项目申请人及风险担保管理部,适时退回全套资料;
  (3)风险担保部在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后,将初审不合格的企业信息及不合格事由录入企业资信库。该项工作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由项目负责人A、B共同负责担保项目的保前调查及资料收集。
  (一)法人类客户提出书面担保业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简介);
  2、申请担保的金额、期限、理由及用途;
  3、借款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报告);
  4、还款资金来源;
  5、借款拟办理银行名称;
  6、反担保方式(抵押或质押财产简要介绍);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非法人类客户提出担保业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家庭主要成员简况;
  3、申请担保的原因、金额、用途、期限;
  4、借款预计将产生的经济效益;
  5、还款资金来源;
  6、反担保方式(抵押或质押财产简要介绍);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 资料的审核
  由项目负责人A、B负责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担保项目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法人类客户提供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各种证、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企业法人代码证、资质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及其他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质量、信誉、信用等证照(房地产企业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项目选址意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签字样本;
  3、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4、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5、开户许可证、有效贷款卡及查询资料复印件;
  6、企业验资报告、有关资产证明、产权证复印件;
  7、企业所签订的重要经济合同、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如承包合同、购销合同等);
  8、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担保的决议、授权书;集体企业应提供职代会同意要求担保的决议;
  9、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通过的核准、备案材料;
  10、抵质押反担保资料:抵质押物清单、所有权证明、评估材料、投保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抵质押声明书;
  11、还款承诺可行性报告、款项使用计划、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来源的证明材料、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等;
  12、其他资料。
  (二)非法人类客户提供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担保项目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若未婚,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担保项目申请人夫妻双方和反担保保证人有稳定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3、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的,须提供反担保保证承诺书。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第一项所列资料;反担保保证人为法人的,应按《法人客户保前调查通知书》要求提供资料;
  4、若用房产提供抵押反担保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未婚,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承诺书”、“非生活必需品承诺书”,有条件的一并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人所有的第二套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
  由项目负责人A、B根据担保项目申请人提供的完整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法人类客户
  法人类客户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担保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法人类客户申请担保业务,产品应当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要求。单位定期存单反担保质押、单位动产反担保抵押、单位不动产反担保抵押等反担保措施,适用于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1、法人类客户向担保中心申请担保业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续贷);
  (2)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国家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担保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担保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国家无规定的,按担保中心的规定。
  2、法人类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担保中心不接受其申请:
  (1)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流量为负数;
  (2)向担保中心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3)对担保中心的担保未全额清偿的;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4)违反国家规定将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5)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6)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
  (7)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8)有“偷、逃、抗、骗”税等行为的;
  (9)金融系统列入黑名单的。
  (二)非法人类客户
  非法人类客户一般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人存单反担保质押、个人动产反担保质押、个人不动产反担保抵押等反担保措施,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非法人类客户向担保中心申请担保业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非法人类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担保中心不接受其申请:
  (1)金融系统列入黑名单的;
  (2)有严重违法或危害担保中心担保信用行为的;
  (3)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关键职位的企业信用程度差、长期欠息、原贷款已形成逾期的。

第四章 保前调查

  第十二条 对初审合格的业务申请,项目评审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项目负责人A、B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前调查。特殊情况下,可经担保中心主任批准指定地区担保中心其他员工陪同调查并提出调查建议。
  第十三条 调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A、B独立行使调查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保前调查行为。调查内容如下:
  (一)合法性调查内容:
  1、担保申请人的法人资格、法律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年检记录等证照内容为依据。
  2、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符合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关于抵(质)押物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抵押物登记机关合法的权证;合法机构开具的可抵质押权利凭证。
  3、银行借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通则及相关法规规定。
  4、业务合同:符合合同基本要件,内容不得违反我国相关禁止性法律规定。
  5、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保证人贷款卡年审情况:以人民银行信用征询查询资料为依据;以项目负责人调查后确认的关联人(企业)的信用记录为依据。
  (二)安全性调查内容:
  1、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在金融机构的开户情况:以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为依据。
  2、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情况:以人民银行信用征询查询资料为依据;以项目负责人调查后确认的关联人(企业)的贷款记录为依据。
  3、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业绩、个人信用情况: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人民银行信用查询系统记录及项目负责人调查的相关事实情况为依据。
  4、担保项目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财务情况:以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材料、项目负责人调查的相关事实情况为依据。
  5、反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的变现能力:以申请人、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项目负责人实地调查为依据。
  (三)盈利性调查内容:
  1、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历年经营、财务情况:以近三年的财务资料及申请人提供的财务资料、项目负责人调查的相关信息做重点分析。
  2、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营销战略、市场前景及发展目标:以申请人、保证人提供的资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负责人实地调查为依据。
  3、本次担保与拟贷款银行的业务关系,主要包括担保保证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费用的收取等;符合与拟贷款银行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
  4、评定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测算担保业务风险度:符合本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四)担保项目申请人以财产为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资产的核查:重点核查拟作为抵押物、质押物财产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申请人、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项目负责人实地调查为依据;其它调查内容可以从简。
  第十四条 调查评价
  项目负责人A、B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做出调查评价,并将评价内容纳入尽职调查报告。调查评价包括:
  (一)客户评价。客户评价是指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
  (二)业务评价。业务评价是指对客户申请的该笔担保项目的风险点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
  (三)反担保评价。反担保评价是指对客户为申请担保项目而提供的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尽职调查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保前调查和尽职调查报告。项目负责人A将尽职调查报告提交项目评审部负责人,经其审核合格后将全部资料提交风险担保管理部复核并审查。
  项目负责人B将出具的独立意见报告书提交风险担保管理部负责人。
  (一)法人类客户的保前调查报告除了对公司的简要情况、股权结构、财务指标分析情况、抵押物基本情况、担保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法定代表人的文化素质及信用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和分析外,还必须对公司的还款来源、贷款的投向、产品的市场未来收益等进行重点分析。
  (二)非法人类客户除对抵质押物、反担保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分析外,还必须对担保申请人的文化素质、家庭成员的简况、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进行调查,对个人的还款来源、贷款的投向、市场的未来收益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在保前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风险担保管理部负责担保项目审查。依据担保中心主任签署的审批意见,将担保项目上报担保中心理事会审批,并负责向项目评审部发出不予办理(复议)或办理的通知。
  第十七条 风险初审
  项目负责人将担保项目全套资料报风险担保管理部负责人,由风险审查部对项目进行风险初审,审查标准如下:
  (一)资料完整性、规范性审查
  1、申请人资料: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资料及内容。标准:资料齐全、内容清晰完整、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公章。
  2、担保人资料:业务受理模板中包含的表格及文档。标准: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规范、部门签字。
  (二)资料有效性审查
  1、合法性内容审查:
  (1)担保申请人的法人资格、法律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审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年检记录等证照内容为依据。
  (2)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审查:
  符合担保法第34条、第75条规定的抵(质)押物的范围;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抵押物登记机关核发的权证;合法机构开具的可质押的权利凭证;合法的质物。
  (3)银行借款用途审查:符合贷款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4)业务合同审查:符合该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5)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保证人贷款证年审情况审查: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查询记录为依据。
  2、安全性内容审查:
  (1)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户情况审查:以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为依据。
  (2)担保申请人、反担保保证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业绩、个人信用情况审查。
  以企业盖章或个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银行个人征询系统、企业征询系统的查询记录及风险部人员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为依据。
  (3)信用等级分析,相关指标和标准如下:

  表1: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单位:分,万元

等级
各等级必须符合的条件

财务

分析
年度销售收入
年末资产总额
年度

利润
逾期贷款占用率
资产负债率
利息偿付率

AAA
≥90
≥1500
≥500
≥50
0
≤70%
100%

AA
≥90
≥800
≥300
≥20
0

100%

A
≥80





100%

B
≥60







C
≥60









  表2: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

类别
序号
项目

(分值)
计算公式
评分标准
计算

结果
得分

安全性
1
资产负债率15分
期末负债总额/期末有效资产总额×100%
X≤50%得满分

X≥100%不得分

区间应得分=(100%-X)/50%×15



2
逾期贷款占用率15分
期末逾期贷款余额/期末贷款余额额×100%
X=0得满分

X≥20%不得分

区间得分=(20%-X)/20%×15



周转性
3
流动比率5分
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100%
X≥150%得满分

X≤100%不得分

区间得分=(X-100%)/50%×5



4
流动资金周转率10分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年度销售收入×360天
X≤120天得满分

X≥360天不得分

区间得分=(360-X)/240×10



5
应收账款占用率10分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年度销售收入×100%
X≤10%得满分

X≥50%不得分

区间得分=(50%-X)/40%×10



效益性
6
全部资产利润率10分
年度利润总额/全部资产平均余额×100%
X≥5%得满分

X≤0不得分

区间得分

=X/5%×10



7
贷款利息偿付率20分
实付贷款利息/应付贷款利息×100%
X=100%满分

X≤90%不得分

区间得分=(X-90%)/10%×20



发展性
8
资本增长率10分
(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资产负债率≤60%或X≥5%得满分

X≤0不得分 区间得分=X/5%×10



9
经营管理能力2分
视平常掌握的情况打分




财务管理能力1分




信誉状况2分




附加
利润总额
利润第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高为5分




合计(105分)






  3、盈利性内容审查:
  财务报表数据分析,相关指标和标准如下:

项 目
评分标准
计算

结果
标准

偿债能力分析
营运资本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正值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45%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0、95

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利润率
(税后利润+利息费用/销售收入×100%

8%

资产报酬率
(税后利润+利息费用/资产平均总额×100%

10%

负债能力分析


净资产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正值

可用资本
净资产+长期负债



债务净资产比率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净资产



短期债务净资产比率
流动负债/净资产



负债资产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5-65

负债对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负债总额



银行家比率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