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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3 10:20:12  浏览:97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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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决定》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见附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不再审批。

  二、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按附件中确定的后续管理方式执行。
  附件:中国证监会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方式和工作衔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国证监会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方式和工作衔接



序号  取消项目名称            后续管理和工作衔接 
1  公司发行股票前接受辅导情况备案  辅导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登记。
                   辅导期自辅导机构登记之日开始计算,至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监管报告之日
                   结束。 
2  股票发行方式审批         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相关规则,允许
                   发行人在规定的发行方式中选择,作为发
                   行申请材料的文件之一报送中国证监会。
3  B股结算银行资格核准        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
                   定包括A股、B股在内的结算银行资格标
                   准。 
4  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决议备案     证券交易所事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5  证券交易所接纳或开除会员备案   证券交易所事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6  证券交易所设立普通席位以外的席位 不再每设专用席位都要求证券交易所报
  批准               告,证券交易所新设专用席位类别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 
7  证券交易所调整普通席位和普通席位 取消。 
  以外的其他席位数量批准
8  证券交易所中层干部任免备案    通过建立“人事信息系统”,要求证券交易
                   所每季度报送一次有关人员信息。 
9  证券交易所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任 通过建立“人事信息系统”,要求证券交易
  免批准              所每季度报送一次有关人员信息。 
  
10 证券交易所制定、修订须报批之外的 证券交易所事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制度性文件备案
11 证券交易所更换交易、结算和通讯系 证券交易所事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统的主要设备备案
12 证券交易所召开所外有关方面参加的 取消。 
  非例行重要会议备案
13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
  资金存管业务资格核准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规定的存管
                   银行的义务与责任继续有效,证监会对存
                   管银行的监管和处罚的要求继续有效。
                   符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条件的商业银行申请从事客户
                   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应同时向中国
                   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中国
                   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向中国银监会
                   出具相关意见。 
14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帐户备案     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时,应在设立自营
                   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自营证券
                   帐户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5 境内证券类机构在境外设立的证券类 证券公司撤销其在境外设立的证券类机
  机构撤销审批           构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注销证明
                   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6 证券经营机构主承销业务资格核准  今后中国证监会不再受理证券公司主承
                   销业务资格的申请,凡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综合类证券公司和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
                   并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的,
                   均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
                   办法》的要求申请开展主承销业务。 
17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处撤销核准 外国证券类机构撤销驻华代表处后,应在
                   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注销证明文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1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   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备案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19 境外上市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境外上市公司完成购回股份后十五个工
  审批               作日内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20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在作出董事任免决定的三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报送
                   任职、免职报告材料。中国证监会依法
                   对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任
                   职条件的,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
                   按照规定予以更换;对于免职程序不符
                   合规定的,责令其改正。 
21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任免备案   基金管理公司在作出基金经理任免决定
                   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中国证监会
                   依法对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
                   定任职条件的,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
                   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对于免职程序
                   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改正。 
22 基金管理公司撤销分公司或变更分公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
  司登记事项备案          关规定,在事后十五日内将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分公司所在地
                   派出机构。在基金管理公司现场检查中
                   增加上述报告事项的检查内容,或者根
                   据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23 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设立办事处备案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在事后十五日内将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办事处所在地
                   派出机构。在基金管理公司现场检查中
                   增加上述报告事项的检查内容,或者根
                   据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24 基金管理公司撤销境内办事处及变更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
  办事处重要事项备案        关规定,在事后十五日内将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办事处所在地
                   派出机构。在基金管理公司现场检查中
                   增加上述报告事项的检查内容,或者根
                   据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25 对基金管理人因开放式基金发生基金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三条的
  契约或招募说明书未予载明的事项申 规定执行。 
  请暂停申购、赎回的审批
26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审批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应当在事后十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7 期货交易所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备案  通过建立“人事信息系统”,要求期货交
                   易所每季度报送一次有关人员信息。 
28 期货交易所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的实 期货交易所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的实
  施细则备案            施细则的,在期货交易所理事会通过后
                   ,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中国证监会。 
29 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全部文件备案  期货交易所自会员大会结束后十日内
                   报告中国证监会。 
30 期货交易所理事会会议决议及其他会 期货交易所自理事会会议结束后十日
  议文件备案            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31 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的设立核准   中国证监会不再批设期货经纪公司分
                   公司。 
32 期货经纪公司修改章程备案     改为事后报告,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 
33 期货经纪公司变更持股比例在10%以  改为事后报告,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
  下(不含10%)且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期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 
  货经纪公司股东备案
34 期货经纪公司广告宣传材料备案   改为事后报告,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 
35 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 取消。 
  人员免试取得期货从业资格审批
36 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选择的境外交 持证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中国证监会
  易所、经纪机构核准        公示的境外期货交易所,选择公示的
                   交易所的清算会员或清算所的会员
                   作为境外期货经纪机构从事境外期
                   货交易,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7 境外期货业务套期保值品种、计划、 改为事后报告,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
  业务人员、代理合同及有关变更事宜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 
  备案
38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核准 按照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核准的有关规定办理。 
39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时间、次数 改为事后报告,对于不符合有关规
  、大纲、报考条件核准       定的,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期货业
                   协会改正。 
40 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取消。 
  许可证审批
41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
  所变更名称和合并、分立审批    事务所变更名称、合并、分立后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中国证监会
                   对变更名称、合并、分立后的执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检查。 
42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金融类上市公司
  司审计业务临时许可证审批     的年报追踪其境外审计机构的执业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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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池政〔2007〕39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


池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为理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分级代表,分类监督”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市人民政府出资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国有资产(股本)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条 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台帐制度。通过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财务月报等方式,查清国有资产底数,掌握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监测国有资产运营动态。

  第三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提出政府出资企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总经理人选,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别提出调整充实董事会、监事会人选及更换经营层的意见和国有独资公司管理经营层奖惩方案,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第四条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优化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提高国有独资公司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第五条 以政府资源性资产投资设立的各类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或担保公司(以下称“国有投资公司”),在作出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时,应及时报市国资委备案;对外投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经营事项需报市国资委审批,其中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市国资委按照绩效挂钩的原则,严格控制国有投资公司的工资水平。市国资委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方案。

  第七条 建立政府出资企业财务报告制度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专项审计制度。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政府独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市政府。必要时,对市政府重点监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代表市国资委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管。

  第八条 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掌握国有资产损益情况并进行认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实行资产评估结果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九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市国资委负责对国有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的程序进行监管,由市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和中介拍卖机构规范操作。

  第十条 加强国有控股、参股国有资本(股本)经营收益管理。市国资委每年应开展国有资本(股本)收益审计确认工作,根据审计结果重新核定国有资(股)本。

  第十一条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组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建立国资监管、资产运营、企业经营三级架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发明奖励条例》若干条款的说明”及“《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发明奖励条例》若干条款的说明”及“《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的通知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国务院颁布《发明奖励条例》以来,全国发明奖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在执行《条例》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需要作细则性的规定。为此,我委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发明工作座谈会,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制定了“《发明奖励条例》若干条款的说明”,并重新修订了“《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现将这两个材料印发给你们,于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开始试行。过去印发的申报书编写格式,从新格式执行之日起作废。

          《发明奖励条例》若干条款的说明
一、 关于本条例所说的发明

1. 《发明奖励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说的发明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前人所没有的;(2)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
2. 什么是“一种”科学技术成就?“一种”,是指改造客观世界的科学技术成就,这种成就才有可能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属于理论成果,应按《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办理。
3. 什么是“前人所没有的”?“前人所没有的”,是指创造了一项“新”的技术,就是国内外所没有的,或国外虽有而未公开的,反之,凡是与国内已有的或国外已公开的技术相雷同者,都不能算作“前人所没有的”。
4. 什么是先进的?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先进及先进的程度如何,主要是按其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例如医疗效果)的大小而定。这里首先要解决和什么作比较的问题。其办法是:(1)要和国内已有的及国外已公开的同类最先进的技术作比较;(2)要全面衡量利弊得失,不能只就其中某几项指标作比较。
5. 什么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这里主要指经过生产实践的证明,但是如果试验研究的条件与生产条件相同的,或不需要扩大生产的,则可不必经过生产实践的证明。
6. 什么是“重大的”?“重大的”,是指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意义大的科学技术成就。
7. 一项科学技术成果,只要符合《发明奖励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即使是某一产品的一个零件、一道工序或一种成份的改进,均可申报发明奖励。
8.对《发明奖励条例》颁布以前(1978年12月)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除现仍符合《发明奖励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不能再申报发明奖励。
二、 发明申报书的编写

9. 申报国家发明奖励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发明申报书,其格式和要求附后。
10. “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列为发明的理由”一项,是申报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前国内外尚未解决(或国外保密)的技术问题。
  (二)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发明权项。
  (三)发明的作用意义。
  (四)发明可以应用的事实根据。
  (五)保密要点。
三、发明奖励等级的评定原则

11. 《发明奖励条例》第六条规定“发明项目按它的作用意义大小划分为四等奖”。
  发明奖励等级的评定,要根据发明的科学技术水平,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衡量。
12. 发明如系国内外首创,且科学技术水平很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的,可酌情评为一等发明奖;特别重大的,可建议评为特等发明。
13. 发明如系国内外首创,且科学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的;或发明虽国外已有,但未公开,技术难度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可酌情评为二等发明奖。
14. 发明如系国内外没有,且科学技术水平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大的;或虽与国外已有的雷同,但技术上保密,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的,可酌情评为三等发明奖;符合发明奖励条件,但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够评为三等发明奖的,可酌情评为四等发明奖。
四、 发明者应具备的条件

15. 发明者包括发明单位及发明人。
16. 只有对发明权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单位才能算发明单位。仅对某项发明的研究工作给予资助的单位,不能算作发明单位。
17. 只有对发明权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才能算作发明人。一切从事发明辅助工作、组织工作的人员都不能算作发明人。
五、 发明奖金的分配

18. 按照《发明奖励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集体发明(包括协作单位),所得奖金按照发明者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个人发明,所得奖金发给个人。”原则上应将全部奖金发给发明者。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发明人的权利,分配给发明人的奖金至少不能低于百分之七十。
19.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发明,其奖金由申报部门负责进行合理分配。
六、 发明权的争议和处理

20. 凡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通过的奖励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公布三个月后如无人提出异议,即行授奖,超过三个月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21. 凡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通过奖励的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有争议,一般由发明申报部门负责处理。为及时解决争议问题,争议任何一方,均应按照争议处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地如实地提供有关争议的补充材料和旁证文件。如在六个月内不作答复,即判为弃权,由争议处理部门裁决。
七、 本《说明》的解释权属国家科委

                         建议密级(3):秘密
《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1) 批准密级(4):秘密
国际专利分类号(2):C21D9/38、C21D1/66序号(5):
┎────────┰────────────────────────────┒
┃ 发明名称(6) ┃ 感应淬火无磁金属型防水环               ┃
┠────────╂────────────────────────────┨
┃ 发 明 者(7) ┃ 广州市冶金研究所姚勤,广州市第三轧钢厂邝健、马汝立  ┃
┠────────╂────────────────────────────┨
┃ 申报部门(8) ┃ 冶金部                        ┃
┠────────╂────────┰──────────┰────────┨
┃        ┃1975年4月~┃基层申报日期(10)┃1980.12 ┃
┃ 起止时间(9) ┃        ┠──────────╂────────┨
┃        ┃1979年9月 ┃部门申报日期(11)┃1981.4  ┃
┖────────┸────────┸──────────┸────────┚
        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列为发明的理由(12)
   一、当前国内外尚未解决(或国外保密)的技术问题(12—1)
  轧辊等圆柱件的热处理,近年来广泛采用连续感应加热淬火(称为“渐进法”),其中“防水”技术被视为国内外长期难于解决的问题。
  一九五五年以来,欧、美、日、苏等国在“防水”问题上取得不少专利,但关键工艺是保密的。从查阅的专利文献[见附件一]以及我国到西德、法国等十七家轧辊生产厂考察和有关专业展览会介绍,都不具体介绍“防水”技术。
  过去,我国都是采用“斜喷”,即把喷水器制成斜筒型,喷水孔出水方向与辊身表面成一定角度,如45°、60°、75°等,结构见图一。其缺点是(1)不能及时喷冷淬火;(2)易产生软点及硬度不足;(3)有水蒸气上升,难用仪器测温。这些缺点致使轧辊等工件的质量和寿命受到严重影响。
  比利时O.S.B公司生产的轧辊淬火机床被称为世界名牌产品,其防水技术是采用“挡水环”。结构如图二,由上固定环1,中间衬环2,下固定环3,挡水环4以及螺钉、螺母、垫圈等七种零件组成。使用时,水压为0.5—1.7公斤/厘米2。淬火时,给挡水环上撒上白色润滑粉,以更好地密封和润滑。存在问题是溅水、使用寿命短(仅一次)。
  本发明根据磁性、弹性、耐磨等原理,选用铜或奥氏体不锈钢板及簿冷轧奥氏体不锈钢片,经特殊设计及加工,制造成“无磁金属型防水环”,解决了溅水问题,提高了使用寿命五十倍以上,便于用仪器测温。
       二、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发明权项(12—2)
  1.结构 本发明的结构如图三、图四所示,图三为铆接式,图四为装配式。材质选用不受磁场力作用的铜及奥氏体不锈钢。“防水片”所使用的奥氏体不锈钢必须是经过冷轧的,厚度为××~××毫米,对每块“防水片”要经过特殊加工,具体方法是××ו••。
  2.组合方式 采用×片至×片“防水片”,按××ו••规则叠放,用φ6毫米铆钉将它们与厚×~×毫米的•••连成一体。
  3.加工 组合后,在车床上对其内径作最后加工,加工时必须××ו••。确定内径的原则是××ו••。
  4.使用决窍必须把××ו••,以保证整体刚性,并使热区微量蓄水也不可能。
   发明权项:
  1.感应淬火无磁金属型防水环是由数片奥氏体不锈钢“防水片”以及钢、奥氏体不锈钢(或铝合金)板为刚性外环组成。作为轧辊等圆柱件感应淬火时挡水用。
  2.根据第一项,“防水片”必须采用经过冷轧的薄片,其厚度不能超过1毫米。“防水片”必须每隔一定弧度作特殊的加工处理。
  3.根据第1项和第2项,将数片“防水片”按一定规则叠放,再与刚性外环用铆钉或螺钉连成整体,内径的大小取决于被淬火工件热态时的外径尺寸,一般比工件外径小10毫米以下。
  (改编者注:发明权项中所用“数片”、“一定弧度”、“特殊加工”、“一定规则”等,原发明申报书均有具体数字,因系本发明的保密部份,在改编时才予以省略,发明者编写时,均应如实写明)。
          三、发明的作用意义(12—3)
  1.技术指标对比
  本发明和已有的先进的“挡水环”的技术性能对比,详见表一。由表一可见,本发明比O.S.B公司的寿命提高五十倍以上,且适应性、可靠性均优于该公司的产品,无溅水现象产生,有效地防止了淬火软点及硬度不足问题。以轧制马口铁的φ180×650×1470毫米冷轧工作辊为例,淬火后硬度在HS100以上,经140℃40小时回火,表面硬度仍大于H95,轧辊质量达到Ⅰ类,硬度差△HS从±3以上,降为
±1.5左右,淬硬层从小于6毫米,加深到大于9毫米。
  2.年节约价值
  以广州第三轧钢厂为例,过去一对轧辊只能用10-15天,由于轧辊在感应加热淬火过程中应用了本发明,使轧辊寿命提高到70天左右,辊耗为过去的四分之一,年节约钢材约10吨,节电约4万多度,节约生产费用12万多元。由于应用本发明加工的轧辊表面质量优良,提高了轧制件的成品率,经济收益更为显著。以广州锌片厂、广州铝轧延厂、广州第三轧钢厂为例,一九七九年及一九八0年上半年就三种规格轧辊考核统计,比过去节约钢材54吨、生产费用节省63万多元,多得利润近190万元,扣除各项成本费,合计纯经济收益250多万元。
  采用本发明还可节省外汇 武钢硅钢厂在一九七六年订购森吉米尔轧机φ74×1180毫米工作辊耗用60万美元外汇,今年,大冶、武钢等研制我国产钢材,并用本发明在中频加热淬火机床上处理,效果满意,决定不再引进[附件三]。今后,武钢冷轧厂处理一米七轧辊不必再进口O.S.B的“挡水环”。
        四、发明可以应用的事实根据(12—4)
  自一九七六年以来,广州第三轧钢厂、沈阳重型机床厂等已采用本发明处理了大量的φ138毫米至φ500毫米轧辊。一九八0年,武钢硅钢厂用本发明处理φ74×1180毫米轧机工作辊50多根,该厂拟正式用于自制轧辊,以代替进口轧辊。应用证明见附件三。
本发明于一九七九年九月经广东省冶金局组织技术鉴定(附件二)。
           5.保密要点(12—5)
  发明内容中结构、组合方式、加工方法及使用诀窍。
  (改编者注:此《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系根据原“感应淬火无磁金属型防水环”发明申报书由国家科委科技管理局进行改编,原发明申报书中的附图及附件在改编时均略去,属于对国外保密的技术内容,改编时均以“××ו••”代替。这些内容在发明者编写《发明申报书》时,均应如实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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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 1.查阅国内外专利文献及非专利文献的情况            ┃
┃  件  ┃ 2.技术鉴定书                         ┃
┃  目  ┃ 3.应用证明                          ┃
┃  录  ┃ 4.发明人情况表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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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部门审查意见(14)              ┃
┃  应用感应加热技术对轧螺等圆柱体进行热处理,要求连续加热并连续激冷,这就┃
┃必须把感应加热区与喷水冷却区截然隔开,以防止溅水造成软点及硬度不足。广州市┃
┃冶金研究所和广州市第三轧钢厂研究成功的无磁金属防水环,经三年来生产使用证明┃
┃,具有无磁、耐高温、耐磨、寿命长、防水性能好等特点,显著提高了轧辊质量,国┃
┃外尚未见有如此高性能的防水环。特申请四等发明奖,建议定为秘密级。     ┃
┃                                     ┃
┃                           冶金工业部      ┃
┃                            (盖章)      ┃
┃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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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审批意见(15)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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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明 人 情 况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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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姓 名┃性┃年龄┃职务、┃文化┃工作单位┃参加本发明┃对第几项发明权项┃
┃号┃   ┃别┃  ┃职称 ┃程度┃    ┃起止时间 ┃ 作出创造性贡献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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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申报书》编写说明
  (1)《发明申报书》应按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写,大小为标准十六开纸(高260毫米、宽188毫米)竖装,左边留30毫米宽作为装订用。打印或铅印,字体不能小于4号字。不加封面。向国家科委报送份数:申报三、四等发明奖为40份,申报一、二等发明奖为60份。
  (2)《国际专利分类号》应按《国际专利分类表》第三版标出本发明的分类符号。在第三版的中文版未印出以前,以第二版为准。
  (3)《建议密级》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填写。
  (4)《批准密级》由国家科委填写。
  (5)《序号》由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6)《发明名称》应简明、准确,与发明内容一致。一般不准采用代号。
  (7)《发明者》包括完成发明的单位及其发明人。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发明,其发明人应由单位协商,按对发明权项的贡献大小排列顺序。
  (8)《申报部门》指受理申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
  (9)《起止时间》指发明从开始研制到通过鉴定或首次正式用于生产的时间。
  (10)《基层申报日期》指发明单位向申报部门提出申报的日期。
  (11)《部门申报日期》指申报部门向国家科委提出申报的日期。
  (12)《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列为发明的理由》必须按规定的标题及顺序编写。编写方法是:
  (12-1)“一、当前国内外尚未解决(或国外保密)的技术问题”。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四点:
  (a)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
  (b)引用已查阅的专利文献及非专利文献,说明当前在解决同一课题方面有那些最先进的技术,指出与本发明最相近的专利文献或非专利文献的技术特点,设备发明应附结构图,方法发明应附成份范围、工艺流程,物质发明应附组份、结构式及获得该物质的手段,新用途发明应写明原有用途;
  (c)指出已有同类先进技术存在的缺点或待解决的问题;
  (d)本发明采用了什么新的技术手段,解决了前人未解决的那几个问题。
  (12-2)“二、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发明权项”。主要是回答发明了什么?那些内容需要对国外保密,那些内容要求得到保护。要叙述发明的全部内容,包括技术决窍。发明内容应与发明权项一致。需对国外保密的内容应以横线示出。具体写法:
  a.设备发明。设备包括机组、机器、器械、仪器仪表,电路,工具,零部件等。设备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结构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一)按结构图(装配图、剖面图)从静态到动态作总的描述,静态用以说明构成发明的组成部分,动态用以说明动作程序;(二)画出关键部件图作深入描述,包括特殊加工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调试技术等;(三)列出性能指标;(四)构成发明权项的其他内容。所有机械图均不注尺寸,但应按比例绘制并标出图序,注上零部件的名称。
  b.方法发明。包括设计方法,新工艺、加工方法,测量方法,控制方法,安装方法,采矿方法,采伐方法,栽培方法以及其他方法。方法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动作顺序及实现的条件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五点:(一)基本原理,已知的原理只需写明采用了什么原理;新的原理要列出结论性的公式(不要写推导过程),并注明公式中各种符号的物理含义。(二)说明动作顺序,如工艺流程、安装步骤等;(三)实现的条件,如工艺条件、使用的原料等;(四)完成动作所用的设备。构成发明权项的特殊设备,应参照设备发明的写法,详细描述其特征。
  c.物质发明。物质可分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和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两类。
  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的化合物。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每种元素的原子量、化学键和它们的分布状况以及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四点:(一)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称、特性、配比及结构式;(二)合成方法,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含最佳参数);(三)物化性能;(四)列举1—2个完成本发明的实例(含最佳条件)。
  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混合物,如合金、玻璃、陶瓷、涂料等。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组成的元素和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五点:(一)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名称、特点、形状、性能及配比(重量百分比),关键成份的机理;(二)合成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含最佳参数);(三)完成工艺所需的特殊设备(参照设备发明写);(四)物化性能;(五)列举1—2个完成本发明的实例(含最佳条件)。
  d.新用途发明。是指对已知的设备、方法、物质发明找到了非传统的新用途。新用途发明的基本写法是:(一)阐明以往解决同一技术问题有那些方法;(二)已知发明的原来用途;(三)新用途的使用对象及使用条件。
  关于“发明权项”的写法。发明权项(或称发明点、发明范围)就是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它是发明的核心部份,也是审查发明、保护发明、处理发明争议的依据。对编写发明权项总的要求是:
  (a)应简洁、概括、完整、明确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实质;
  (b)权项的全部内容应以发明容作为依据,发明内容中没有的,不允许写入发明权项。发明的原理、效果、意义不写入发明权项;
  (c)不要含有宣传性的语句,如“高效率的”、“新型的”、“取得显著的效果”、“填补国内空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等等;
  (d)全部用文字表达,不要画图。如确需借助图示才能表达清楚时,可以写明见发明内容中图几。
  具体写法是:
  (a)单项制。凡用一项权项能够完整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实质,而不需要用第二项权项来加以说明的,则用单项制,即只写一条权项。举例,发明名称:磁合金,发明内容仅是这种合金的成份,而冶炼方法是采用已有的常规工艺。其发明权项可写成“磁合金是由下列成份比组成(重量%):钴23-25,镍13-15,铝7-9,铜3-4,钛0.1-0.3,钇0.05-0.5,其余为铁”。
  (b)多项制。需要用二项或二项以上的权项才能完整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实质时,则用多项制。大多数申报发明奖的项目,需要用多项制表述发明权项。多项制的基本写法是,第一项写主权项,第二、三……项均为从属权项。主权项的第一句话写发明名称,从属权项的第一句话必须引用主权项,必要时还要引用前面的从属权项。主权项和从属权项按统一顺序编号。具体写法可参阅“《发明申报书》编写格式”感应淬火无磁金属型防水环的发明权项。如果主权项是二项或二项以上,则写完第一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后,接着写第二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再接着写第三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余此类推。仍按统一顺序编号,如第一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编到序号4,则第二项主权项为序号5,它的从属权项依次为6、7、……。
  (12-3)“三、发明的作用意义”。主要写三方面内容:(一)与已有的同类最先进技术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对比,说明本发明的先进性(如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等);(二)计算年节约价值,首先计算出每年取得的直接的节约价值,其次是已落实的预期的年节约价值。二次效果不考虑;(三)其他作用意义,如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在国防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凡应当定量描述的,均要有具体数据。发明的作用意义主要是体现在经济效益方面的,必须写第(一)、(二)条;主要是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的必须写第(一)、(三)条。
  (12-4)“四、发明可以应用的事实根据”。写明那些单位已经按本发明进行生产,那些单位正式应用了本发明;或写明本发明进行过中试的情况,中试装置是否正式投入生产;或证明本发明可以应用的其他根据。生产和应用单位应写全称,并注明详细地址、生产规模。
  (12-5)《保密要点》将发明内容中划横线部分概括为几点,具体写法参阅《发明申报书》
  (13)《附件目录》要求随《发明申报书》附四个附件:(一)查阅国内外专利文献及非专利文献情况;(二)鉴定证书;(三)应用证明;(四)发明人情况表(格式另附)。附件的大小和《发明申报书》相同,装订在申报书后面。
  (14)《审报部门审查意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填写,其内容包括:(一)同意申报发明的意见;(二)建议奖励的等级;(三)建议划定的密级;(四)盖印。具体写法参照《发明申报书》
  (15)《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审批意见》由国家科委根据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审批结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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