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批准《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5:07:35  浏览:88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批准《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商务部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52号 批准《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商务部批准《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以上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
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2005-08-24 13:25 商务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SB/T 10394-2005
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
2005年10月1日

2
SB/T 10395-2005
畜禽产品流通卫生操作技术规范
2005年10月1日

3
SB/T 10396-2005
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005年10月1日

4
SB/T 10397-2005
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
2005年10月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字〔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七里河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邢台市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广大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业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市本级审批的投资项目,受投资者委托,由市投资服务机构按照“一窗对外、协调相关、全程督办、限时办结、无偿服务”的要求,代为办理从企业注册、投资立项、规划、建设直至投产运营等所需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

第三条 市投资服务机构代办的投资项目,主要是指:

(一)利用外资投资项目;

(二)总投资在一亿元人民币(含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投资项目;

(四)已开工建设再次投资的省、市重点项目。

以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

第四条 市投资服务机构代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受理投资者的代办申请;

(二)组织审查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将代办事项交办行政审批部门,并全程督办和协调;

(四)及时告知投资者代办结果;

(五)对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奖惩意见;

(六)向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务信息咨询服务,介绍我市投资优惠政策。

第五条 投资者委托代办事项,应向市投资服务机构代办受理窗口提出代办申请,明确代办事项内容,提交有关材料。

投资者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齐备、有效。

市投资服务机构和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投资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所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第六条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投资项目,应当及时向市投资服务机构和投资者发出代办建议书;市投资服务机构收到建议书后,应当立即口头或者书面征询投资者意见,由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代办。

第七条 市投资服务机构收到投资者委托代办申请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会商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代办事项所涉行政审批部门会审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单位,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确定限时办结时限,明确需要投资者协同配合办理的事项。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委托代办事项,市投资服务机构应当在会审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代办受理书。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委托代办事项,市投资服务机构应当在会审后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投资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投资者补正材料后,市投资服务机构应当立即发出代办受理书。

对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不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委托代办事项,市投资服务机构应向投资者发出不予受理代办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为投资者在我市境内投资其他项目提出建议。

第八条 市投资服务机构受理投资者委托代办申请后,应当立即向代办事项所涉部门的行政审批科长或者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发出代办交办通知书并移交相关申请材料。通知书应当载明代办的行政审批手续名称和办结时限等内容。

行政审批部门的首长是办理交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行政审批科长或者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是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 市投资服务机构受理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录入网上审批系统。监察机关应当对代办实行全程效能监察,及时查处和纠正代办运行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条 行政审批部门及其行政审批科长、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交办事项:

(一)只需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结;

(二)需采取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审核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三)属于前置审批事项,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难以先行办结的,应当采取预审办法,在确认其合法性、合规性的前提下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进入正常审批程序;

(四)需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应当负责跟踪协调;

(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市投资服务机构代办受理窗口,由窗口统一告知投资者代办结果。

第十一条 投资者所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投资者应当在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凡我市投资优惠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减、免、缓交规定的,行政审批部门必须执行;未规定减、免、缓交的,行政审批部门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投资者委托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市投资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履行代办服务职责所需经费,一律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投资服务机构可以中止或者终结代办程序:

(一)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不按期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三)行政审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中止或者终结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投资者对行政审批部门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等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市投资服务机构协调,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代办交办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由市投资服务机构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市政府裁决。

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投资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由市投资服务机构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参加的并联审批会议,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市监察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投资企业和个人对行政效能及投资有关问题的投诉,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围绕“依靠科学,战胜非典”,进一步加强当前科普工作和办好2003年科技活动周的紧急通知

科学技术部


关于围绕“依靠科学,战胜非典”,进一步加强当前科普工作和办好2003年科技活动周的紧急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有关单位:
当前,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非常时刻,众多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扬爱国奉献、顽强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医疗、科研、科普等各条战线奋力拼搏,为战胜疫病、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的非典防治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广大科技界需要更快地行动起来,与全党、全国人民一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充分发挥科学的力量,奋力战胜非典。为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治非典的科普工作,同时办好2003年科技活动周,配合全国上下坚决打好同非典疫情斗争这场硬仗,经商中宣部、中国科协,特通知如下:

一、围绕“依靠科学,战胜非典”,进一步加强当前科普工作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深入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广大科普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防治非典的科普活动,全力以赴地投身防治非典的战斗。

2.把开展防治非典科普活动作为当前科普工作的紧急任务

要在全国紧急开展防治非典科普活动,普及防治非典的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宣传防治非典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提高全社会的防疫、防病能力,坚定广大人民群众依靠科学战胜疫病的信心,维护社会的稳定。广大科普工作者要以科学求实的精神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切实有效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非典科普活动,把与非典相关的发病机理、预防方法、传染途径和治疗手段等多方面的知识尽可能快地向全社会普及和传播。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非典防治相关的科技宣传和科普活动,利用发放宣传手册、制作科普挂图等形式,在全国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村,开展全方位的防治非典科普宣传,不留死角,不能有遗漏。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让科学防治非典的知识和方法尽快深入人心。要坚决与各种伪科学、反科学和迷信活动做斗争,坚决与各种谣言和各种蛊惑人心的言行做斗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体现出来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奉献、科学求实、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伟大民族精神。

3.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加强对防治非典科普工作的领导

开展防治非典的科普活动,是当前防治非典斗争的重要战役。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到位。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要广泛动员科技部门、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普力量,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上上下下拧成一股绳,团结协作,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做好防治非典科普工作。各地方、各部门要保障开展防治非典科普工作需要的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员,努力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表面文章,把防治非典科普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

二、以“依靠科学,战胜非典”为主题,做好2003年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

1.2003年科技活动周的主题调整为“依靠科学,战胜非典”,时间为5月17日-23日。请各地方、各部门做出相应的调整。

2.科技活动周期间,各项活动必须紧密围绕“依靠科学,战胜非典”来展开。

3.要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形式开展与非典防治相关的科技宣传和科普活动,不宜举办群众聚集性科技活动。

4.工作中遇到情况请及时上报。



科学技术部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